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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0-30

臨床技術中心場地/設備出借規則

宗旨:
為促進臨床技術中心考場診間、教室、模具的使用功能,有效提昇醫學教育水準,特訂定本規則,以建立醫學院學生使用及愛護臨床技術中心之共識。

*開放時間:
臨床技術中心開放時間:採預約制以上班時間為主,上午 08:00-12:00;下午 13:00-17:00。

*使用目的:技術練習、課程、測驗、工作坊、招生等等。

*使用對象及收費


*臨床技術中心的使用、預約、違規等規定:


1.   上課或練習所需之器材與模具,請於上課一週前至中心場地線上借用系統登記借用並確認。
2.   教室及診間場地借用請於使用前一週線上提出申請,相關教學活動請附上活動計畫書。
3.   測驗有響鈴設定需求,請於一週前提供測驗跑台表(逾期恕不受理),設定後請務必試聽確認。
4.   預約教室或診間使用者,請準時到達,因故無法使用,請在使用前一小時通知管理人員取消登記。若未取消登記,逾預約時間十五分鐘後,取消該次使用權。學期內連續 2 次未通知管理人員取消登記,自第 2 次爽約起,當學期內不再同意接受預約場地及設備。
5.   預約器材或模具者,不得私自授權他人使用,否則取消預約權。
6.   使用前需確認器材或模具乾淨無損,若有任何損傷或不潔,應即刻向管理人員反應,否則一概由使用者負責,不得異議。
7.   本中心各類器材或模具設備,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攜出。
8.   臨床技術中心內嚴禁飲食、不准高嵒交談、吵鬧、媾戲及亂丟垃圾,違反規定未來不得借用。
9.   考場教室、診間使用後,請借用者巡查中心各項設備及環境之完整性,檢查門鎖確實上鎖、電氣設備關機,以確保臨床技術中心之整潔及安全。
10.  超音波、心肺音設備、高級模擬假人等特殊昂蕢教學儀器,非經管理人員同意及老師陪同,不得逕行操作使用。
11.  附屬輔大醫學院之四家教學醫院(輔醫、新光、國泰、耕莘)如須借用本中心場地、模具及儀器等設備,請於場地及設備線上系統借用,如須繳費請於使用前三天至輔仁大學於于斌樓總務處出納組繳費,並確認核可通知。相關場地及設施租借費用請參閒中心設施及租用收費標準。
12.  場地及教具使用需有老師在旁協助,方能同意借用。
13.  使用中心標準化病人資料庫之人力(目前僅協助校內教學及考試招聘),請各單位自行書寫招募公告,公告內文需註明:日期、時間、地點、性別、需求人數及給付標準,以利協助招募演出人

*臨床技術中心的維護、損壞賠償規則

1.   學生上課使用考場診間或教室,請推派同學協助負責教室內儀器、模型及財產設備與環境之維護, 並於下課後與管理人員清點。
2.   中心內儀器、模具及設備,若因人為使用不雷而導致毀損及遺失時,由借用單位負責修繕與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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